新闻中心


15

2020

-

03

亮剑出击 —— 源根石化3.15维权案例特辑

作者:

2021-09-15


  

   作为一个匠心耕耘中国润滑油行业的领军企业,源根石化一直以高端品质、匠心服务深受市场的嘉誉与消费者的坚定选择。但随着源根石化旗下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的不断提升,旗下注册商标、产品也成为了被“山寨”、假冒、侵权的首选对象之一。近年来,市面上频繁出现各种“山寨”甚至假冒伪劣的润滑油产品,“无辜躺枪”事件屡见不鲜。

   为了维护公司的长远发展,更为了保护消费者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源根石化在打假维权方面从未停下脚步!

维权案件回顾

1

“日推小松”案件

   关于我公司山东源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日推小松(北京)石化有限公司(简称日推小松)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2018年4月1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结果:

源根石化 胜诉!!!

一、被告日推小松(北京)石化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山东源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小松”两字:

二、被告日推小松(北京)石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山东源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

附判决书部分:

中间省略

 

 

2

“天津小松”案件

   关于我公司山东源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小松润滑油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小松)、被告陕西鑫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被告济宁市任城区祥盛机械配件经营部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2019年10月18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结果:

源根石化 胜诉!!!

一、被告天津小松润滑油有限公司、被告陕西鑫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自本判决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1568184号、第574600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被告天津小松润滑油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小松”文字:

三、被告天津小松润滑油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山东源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四、被告陕西鑫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山东源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

附判决书部分:

中间省略

 

 

3

“小松日石”案件

   关于我公司山东源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小松日石润滑油(厦门)有限公司(简称小松日石)、被告麻城市金桥大道新阳光挖机配件商行、被告济宁市高新区大唐荣盛机械配件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2019年11月20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结果:

源根石化 胜诉!!!

一、被告小松日石润滑油(厦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1568184号、第574600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被告小松日石润滑油(厦门)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小松”汉字:

三、被告小松日石润滑油(厦门)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人民币13万元(包含诉讼、保全等费用),汇至原告指定账户。此前,被告小松日石润滑油(厦门)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流入市场侵权产品原告不再诉讼(包括零售代理商):

四、如被告小松日石润滑油(厦门)有限公司违反本调解书约定,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三十万元.

附判决书部分:

中间省略

 

 

4

“金小松”案件

   关于我公司山东源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易达天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南京市雷文顿润滑油批发中心、被告济宁市钊航商贸有限公司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

   2017年10月28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结果:

源根石化 胜诉!!!

一、被告四川易达天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原告第1568184号、第5746002号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销毁库存涉案侵权产品:

二、被告四川易达天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收到调解书之日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累计18万元,存入原告指定账号:

三、如被告四川易达天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按本协议第二条向原告履行赔偿义务,被告四川易达天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向原告支付10万元赔偿金。

附判决书部分:

中间省略

 

 

5

侵权“小松纯正油”案件

   关于我公司山东源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特斯达润滑油有限公司、被告济宁市高新区大唐荣盛机械配件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2018年12月25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结果:

源根石化 胜诉!!!

一、被告南京特斯达润滑油有限公司、黄泽良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原告第1568184号、第5746002号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销毁库存涉案产品:

二、被告南京特斯达润滑油有限公司、黄泽良自签订本调解协议之日即时付清赔偿原告各种经济损失144400元;

三、如被告南京特斯达润滑油有限公司、黄泽良不按照本协议第二条向原告即时付清赔偿款项144400元或被告南京特斯达润滑油有限公司、黄泽良违反本调解协议继续生产销售涉案侵权产品,被告南京特斯达润滑油有限公司、黄泽良另行向原告支付20万元赔偿金:

附判决书部分:

中间省略

 

6

 

“日立小松纯正油”案件

   关于我公司山东源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富润达润滑油有限公司、被告岳立臣、被告西安合众工程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2019年06月26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结果:

源根石化 胜诉!!!

一、被告山东富润达润滑油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原告“小松”、“小松及图”商标权的产品:

二、被告山东富润达润滑油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人民币34000元(大写叁万四千元整),该款当庭过付给原告。

附判决书部分:

中间省略

 

 

7

张殿才侵害名誉案件

   关于我公司山东源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殿才、被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害名誉权纠纷一案:

   案件内容:自2018年8月16日起,被告张殿才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公然在人数众多的是个微信群里长期多次恶意发送小松、山推小松、源根牌润滑油是假油的内容,其行为诋毁了原告的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损害了公众对原告的信赖,降低了原告的商品的社会评价,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并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2019年12月17日,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结果:

源根石化 胜诉!!!

一、被告张殿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对原告山东源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

二、被告张殿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黑龙江日报》、《大庆日报》上刊登澄清声明(内容应经本院审核),消除对原告山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名誉的影响。

三、被告张殿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山东源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损失25000元。

附判决书部分:

中间省略

    假冒、山寨产品给消费者和品牌带来的危害远不止是经济损失。在坚守品质至上的道路上,源根石化始终以为消费者打造品质产品作为目标,深化以品质为先的经营理念,竭诚为消费者提供更好产品和服务,守护消费者的每一天。

维权,我们一直在行动!

未完待续~~~

相关新闻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联系我们

400-618-3567

地址:山东省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路

分享本页面

手机官网

手机网站

图片名称

微信公众号

图片名称

抖音关注


在线客服
在线留言

电话

400-618-3567

山推小松润滑油 :

wangzd@yuangensh.com

小松润滑油 :

zhangzq@yuangensh.com

源根润滑油 :

dingfs@yuangensh.com